9月27日,广州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明确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。
除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外,《通知》同时明确,对于项目可售(含已售)车位、车库数量超过本项目区划内房屋套数且符合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B类、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、项目已公开出售整体车位、车库半年以上的商服类项目,在保证本项目区划内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,剩余可售车位、车库全面放开限购。
据悉,该《通知》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,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按本通知执行。
截至目前,广州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仅剩天河区、荔湾区、越秀区、海珠区、白云区(不含江高镇、太和镇、人和镇、钟落潭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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